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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任城食药:行政审批“五个优化”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

稿源时间:2017-11-01 17:10:06  文章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杨迪 周末 张超 责任编辑:张红红zhanghonghong
【摘要】围绕加快推进食品药品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济宁市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突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内部流转环节多、申请手续繁、办理周期长等办证难症结,大力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内循环”,打通审批“肠梗阻”,让办事群众少跑腿快办事,真正享受到“一条龙”、“一站式”便捷服务。

  中国网山东11月1日讯(杨迪 通讯员 周末 张超)围绕加快推进食品药品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济宁市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突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内部流转环节多、申请手续繁、办理周期长等办证难症结,大力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内循环”,打通审批“肠梗阻”,让办事群众少跑腿快办事,真正享受到“一条龙”、“一站式”便捷服务。今年1-10月份,该局共受理各类食品经营申请4127个,准予许可3998个,同比增长29.6%。

济宁任城食药:行政审批“五个优化”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

  优化审批职权

  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食药审批模式,把许可权力下放到直接服务群众的最基层单位。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变行政审批模式由“条块结合”为“以块为主”,把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权全部授权给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实行首席代表审批制,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为各辖区首席代表,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首席代表对辖区内个体及企业类型的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设立、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等申请事项进行统一审批。

济宁任城食药:行政审批“五个优化”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

  优化审批手续

  许可手续做到应简尽简,取消一切无法律法规依据和无明文规定的申请材料。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许可时,不需提交水质检测报告或自来水公司发票,由现场核查人员核查时对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审查,如为集中供应自来水,实行申请人承诺制,由申请人自行书面承诺;如为非集中供应自来水的自备水源,则需申请人提供水质检测报告。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健康证明,申请材料时可不现场提交,改为现场核查后续监管检查项目。

  优化审批流程

  最大限度压缩环节,简化流程,改变原来局机关业务科室、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多头现场核查、各分管局长各自审核决定的多环节审批模式,实行食品经营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决定审批在一个部门、一个地点“一站式”完成,减少申请材料在内部“流转循环”环节。凡属不需现场核查验收的行政审批事项,且申报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实行现场受理、现场审核、现场办结。对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对取得药品经营许可的药品零售企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也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优化审批时限

  最大限度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全面推行8日办结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受理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提起实地核查,核查人员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1个工作日内打印《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由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70%以上,食品经营许可办理实现大提速。

  优化审批服务

  实行透明服务工程,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申请书示范文本放置在受理窗口处,明确办理事项名称类别、办理机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实施主体、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监督部门电话,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许可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可随时通过网站查询许可证办理进程。实行申请双窗口受理制,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既可到政务中心大厅窗口,也可到辖区监管所服务窗口提交,方便申请人就近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方式形式更灵活,根据申请人要求,可由申请人自取,也可由日常监管人员直接送达或采取邮寄方式提供送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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