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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孩子“作案”手法为持续用力摇晃在桩的自行车,通过蛮力将自行车暴力取出。因涉案学生为未成年人,只能做完笔录后由家长带回严加管教。
当宁波市公共自行车公司相关人员向孩子家长提出经济赔偿时,家长态度冷漠,拒绝经济赔偿,甚至留下一句话:“要钱没有,要不让派出所把孩子抓走吧!”
对此,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的朱利军律师表示,未成年人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应该承担经济赔偿。
初审编辑 王雅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