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今日要闻 > 正文

济南养犬整治开始 市民可在动物保护中心领养

稿源时间:2017-03-04 09:14:22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honghong
【摘要】济南养犬整治开始 市民可在动物保护中心领养---3月1日早7时,济南市公安局在治安警察支队院内举行济南市违规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这标志着为期8个月的整治行动正式开始。

   济南警方正在试点“养犬积分制” ,满分为12分,将对不同的违规养犬行为进行不同的扣分处罚。

  “养犬积分制”规定:对于犬只扰民、遛狗不栓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的行为,第一次查处将会进行警告,扣除3分;第二次查处将处以罚款200元至500元,扣除6分;第三次被查处就会扣满12分,扣满12分需要学习考试,合格之后领回犬证。

   全市违规养犬举报电话

  治安支队:85081551

  历下区:82710087

  市中区:82779557

  槐荫区:87108110

  天桥区:85907001

  历城区:69958691

  高新区:85083785

  鲍山分局:88869710

  全市养犬办证点及电话

  历下区:浆水泉路12号 82710087

  市中区:十六里河万寿路12号 82779557

  槐荫区:经四路701号 87108110

  天桥区:标山路标山桥西口向北500米 85907001

  历城区:佳宝路13号 69958691

  高新区:康虹路451号(望虹宠物医院) 15194128333

  抓捕的流浪犬和无主犬全部送至山东省泰山小动物中心,想领养狗狗的可以去泰山小动物中心。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中国网山东热线电话:【0531-88556593】 投稿邮箱:zgwsdchina@126.com 中国网山东微博: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众号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