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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培养100名中等职业学校齐鲁名师、名校长

稿源时间:2017-08-08 08:36:51  文章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姜允会jiangyunhui
【摘要】日前,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研究制定了《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方案(2017—2020年)》,旨在进一步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全省职业教育办学水平。近5年来,指导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累计获得2个以上国家一等奖,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者优先推荐。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研究制定了《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方案(2017—2020年)》,旨在进一步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全省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该方案明确,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校长和副校长。遴选80名齐鲁名师、20名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培养周期为3年。名师、名校长培养实行导师制。名师人选自主选择1至2家知名企业、名校长人选自主选择省外1至2所知名职业院校,作为实践基地参加教育教学实践。鼓励工程人选主持或承担来自相应行业企业的横向课题。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择1至2所薄弱学校作为名校长人选的结对帮扶学校,学校确定3至5名青年教师作为名师人选的培养对象。

  推荐标准如下,齐鲁名师:

  ■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下同)以下,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 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强,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

  ■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课时量,副校长课时量不少于同类教师教学课时量的三分之一,中层干部课时量不少于同类教师教学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 参与国家或省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学指导方案的编写工作,或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职业教育专业论文,或出版过职业教育论著(教材)。

  ■ 近5年来,指导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过省二等奖以上成绩,或本人参加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优质课评选、说课比赛等获得过省二等奖以上成绩。

  ■ 专业教师具有与任职专业有关的二级以上职业(执业)资格或其它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来,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在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不少于6个月。

  ■ 帮助和带动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产学研能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近5年来,指导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累计获得2个以上国家一等奖,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者优先推荐。

  齐鲁名校长:

  ■ 担任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正职校长或副校长累计5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不超过52周岁。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 师德高尚,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勇于改革和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能力,学校管理水平高。

  ■ 有较强的职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论文,出版过职业教育论著(或教材),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

  ■ 任职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含立项建设单位),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骨干专业在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内有较强产业服务能力。

  ■ 近5年来,任职学校在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过一等奖或累计获得过3个以上二等奖,参与国家或省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学指导方案等编写工作。

  ■ 任职学校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近5年未发生过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办学行为。

  根据该方案,省财政在培养周期内为工程人选提供5万元的专项培养经费,用于工程人选的集中培训、国内外研修、专家指导、教育研究、企业实践等。工程人选所在市、县(市、区)和学校要从培训经费、研修学习和科研实践条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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