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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范省级督查为基层“减负”

稿源时间:2017-12-15 11:16:19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潘林青 责任编辑:张红红zhanghonghong
【摘要】针对基层反映督查过多过频等问题,山东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研究督查选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查活动,加大内容相近督查活动的精简整合力度,努力提高督查活动实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针对基层反映督查过多过频等问题,山东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研究督查选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查活动,加大内容相近督查活动的精简整合力度,努力提高督查活动实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省级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规定,除党中央、国务院每年部署开展的督查活动以及山东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综合性督查事项外,原则上不得组织周期性实地督查活动。

  《通知》同时明确,要对同一地方、同一时段内开展多项实地督查活动进行统筹。对内容相似度、关联度高的实地督查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并且在实地督查过程中,一般不搞大规模党政综合汇报会等活动。

  山东还提出,要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督查活动年度计划、定期会商、审批备案等制度。对以山东省委省政府名义、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和省直部门(单位)名义开展的三类督查活动,要界定审批权限、明确管理流程、落实管理责任。

  在督查结果运用方面,山东规定,要实行督查组与被督查地方工作责任捆绑,建立督查责任倒查机制等,确保既不增加基层负担,又能保证促进工作落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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