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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4市迎重污染天气 济南淄博等已发橙色预警

稿源时间:2017-12-21 11:14:56  文章来源:齐鲁网  作者:彭芳 责任编辑:张红红zhanghonghong
【摘要】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省气象台,12月21日至24日,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4市将会有一轮中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济南、淄博、德州、菏泽、泰安等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省气象台,12月21日至24日,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4市将会有一轮中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济南、淄博、德州、菏泽、泰安等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山东省气象台预计,明起三天,大气扩散条件将再次逐渐转差,污染物逐渐积累,部分地区将有一次中到重度污染过程。明天,烟台、青岛、济南等部分地区有轻度污染;后天,济南、淄博、泰安、潍坊等地有轻度或中度污染,局地可能出现小时重度污染。周六,青岛、烟台、日照的沿海地区为良或轻度污染,其他地区为轻度或中度污染,其中泰安、莱芜、潍坊、菏泽、枣庄、济宁、临沂可能会出现重度污染。从周日开始,山东的大气扩散条件变好,空气质量开始逐渐转好。另外,直到周末,山东将维持晴好天气,气温稳中有升,但早晚气温较低,仍需注意保暖。

山东多地再现雾霾

  今天下午到明天白天,半岛地区北风3~4级转南风4~5级,阵风6级,其他地区北风3级转南风4级。最高气温为5~12℃;鲁西北、鲁中山区和半岛内陆地区最低气温为-5℃左右,其他地区-2℃左右。

  明天夜间到后天白天,全省最高气温为8~12℃;鲁西北、鲁中山区和半岛内陆地区最低气温为-3℃左右,其他地区0℃左右。周末两天,最高气温为4~12℃之间,最低气温为-7~0℃

  气象专家提醒,今天起山东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转差,能见度低,公众出行需戴口罩,行车需注意路上行人,减速慢行。饮食方面,宜选择易消化且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这样不仅可补充各种维生素和无机盐,还能起到润肺除燥、祛痰止咳、健脾补肾的作用,少吃刺激性食物,多吃些梨、橙子、百合、黑木耳等具有滋阴润肺功效的食物。

  济南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济南于20日17时2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21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预警期间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停限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停止拆迁工地施工作业和建筑、道路、水利、园林绿化等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非煤矿山露天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作业。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县区建成区全面限行国3重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县区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各县区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工业企业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要求实施错峰运输。

  德州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1日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2月20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强制性减排措施

  *机动车限行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县(市、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德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清单中橙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

  *扬尘控制方面。停止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综合性措施。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淄博发布重污染橙色预警 21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2月20日,记者从淄博市环保局获悉,淄博市已于2017年12月20日12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2017年12月21日0时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废气排放企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凡出现小时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整改。铸造行业熔铸工序实施停产。陶瓷、耐火、钙业等行业实施停产(电炉除外),陶瓷、耐火材料行业中连续生产的窑炉确实无法立即停产的,由区县制定区域性错峰生产方案,确保相关企业冬季采暖季停产超过60天。PVC 手套行业限产50%,以停产生产线数量计。工业表面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中未全面改用水性漆、水性胶、水性涂料或水性墨的企业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生产线实施停产。除化工行业外,全市在用的煤气发生炉实施停产。玻璃行业限产或限排20%,以用电量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计。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全市范围内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绿化、市政等工地的施工作业。适当增加道路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未实施全密闭作业的物料堆场停止装卸、运输等作业环节。停止所有露天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等作业环节。混凝土搅拌站、拌合站等停止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起扬尘物质禁止运输作业。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建成区及国省道禁止国III(含)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本市及本市企业使用的重型柴油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禁止重型货运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泰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决定,自2017年12月20日15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0日2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要求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公众防护措施: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减免公交乘车费用。

  强制性减排措施:(一)按照“一厂一策”: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降低产量(二)电力、钢铁、焦化、有色、化工、水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运输车辆停止运输。 (三)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作业(塔吊和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的除外)。(四)城市主干道保洁在正常工作基础上,非冰冻期内每天增加三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冰冻期内增加三次吸扫作业频次。(五)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以及各地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泰安城市市区、县(市)城区内,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柴油车,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

  聊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预计24日24时解除

  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21日至24日聊城市将有一轮中至重度污染过程。因此,聊城市决定于12月20日下午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12月21日零时起启动Ⅱ级响应措施,预计本次预警将于12月24日24时解除。

  具体响应措施为: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2、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4、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产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2)实施全时段错峰生产的企业按要求执行错峰生产,非采暖季按照应急措施清单实施应急停产;

  (3)煤气发生炉停用(特种行业除外);

  (4)建材行业:水泥粉磨站、水泥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停产;

  (5)焦化行业:延长出焦时间至48小时以上;

  (6)铸造行业(包括使用电炉、天然气炉的)停产;

  (7)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30%以上(较山东省地方排放标准);

  (8)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其余化工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只有1条生产线的,可以按生产工序中的关键设备计或按停产天数计;

  (9)印刷行业:印刷工序停产(水溶性溶剂除外);

  (10)钢铁行业:按照“一厂一策”方案实施限产;

  (11)工业企业喷漆工序停产。

  2、扬尘控制措施

  (1)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外环路范围内及各县(市)划定的区域内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3)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3、综合性措施

  (1)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及物料运输。

  (2)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3)市区、县(市)主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指导性减排措施

  1、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企业和钢压延加工企业,热压延工序限产50%,表面热处理工序和表面涂装工序县域内轮流停产。

  2、胶合板行业企业停产。

  3、机动车修理业:喷漆车间停止使用。

  4、塑料制品行业企业县域内轮流停产或限产。

  济宁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II级应急响应

  经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市自2017年12月21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立即启动II级应急响应。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

  滨州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要求企业减排限产或停产

  记者从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自12月21日至24日有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全是从12月20日15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21日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紧急通知中规定:公众场所一定要注意防护措施,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停止课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理,主动减排,尽可能的提高治污效率。

  通知中特别强调了强制性减排措施,只要列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通过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限产、提高治污效率等措施,在现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降低污染物排放。应急响应期间,存在超标排污行为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石化、化工、医药、橡胶等化工类企业,通过减少进药量或关停部分工序限产20%;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全部停产;使用电炉、天然气炉的铸造企业全部停产;矿石破碎企业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城市建成区、县区内禁止重型柴油货车,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火电、钢铁、焦化、有色、水泥、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入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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