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5月12日讯(杨迪)5月11日,本网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5月7日,山东出台了《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根本目的就是解决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权益保障不到位问题,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
据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省双拥办主任张魁中介绍,省财政厅5月10日下达补助资金10.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发放应安置未安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公益岗位开发和退役士兵生活困难救助等。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由政府安排工作
要求各级政府大力开辟就业渠道,积极扶持待岗和失业退役士兵就业;大力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作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再就业的托底措施,并打破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政府补贴时限,以便他们在这些岗位上长期工作。同时,加大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力度,文件明确要充分利用我省教育资源,制定优惠政策,为退役士兵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元渠道;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鼓励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积极做好保险续接和服务工作
对于安置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兵,明确了按相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对所在企业确实困难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当地政府协调企业和经办机构协商,签订协议,纳入欠费管理,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本人缴纳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安置到企业后又处于失业状态、目前尚未参保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允许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对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对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对关闭破产企业的退役士兵及灵活就业的退役士兵,文件均明确了办理医疗保险方式方法和途径。
符合条件困难退役士兵家庭全部纳入低保
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要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全覆盖;对低保边缘困难家庭,要给予临时救助。要求各级政府要把退役士兵困难家庭纳入扶贫工程,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帮助其脱贫,凡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解决保障性住房,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