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水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青州市自2017年度将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到23000元,上属驻青单位由每人每年30000元提高到33000元,以后医疗年度按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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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水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青州市自2017年度将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到23000元,上属驻青单位由每人每年30000元提高到33000元,以后医疗年度按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