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水的注意了!山东12月1日起试点水资源税

2017-11-29 10:45:02 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宪波 字号:T|T
摘要】在河北省试点水资源税改革一年半后,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也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用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

  在河北省试点水资源税改革一年半后,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也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用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28日联合发文,宣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并表示试点旨在为全面推开改革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择机在全国全面推开改革。

  水资源税并非我国新设税种,而是已有30多年历史的资源税下的一个税目。根据三部门《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征税对象为江、河、湖泊(含水库)等地表水和地下水。

  纳税人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但包括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在内,有六种情形可不缴纳资源税。

  此次水资源税改革扩围,一个重要原则是税费平移,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但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地下水税额要高于地表水,超采区地下水税额要高于非超采区,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税额加征1至4倍;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加征1至3倍;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等从低征税。同时,办法规定了限额内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税等六种税收减免情形。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透露,水资源税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管理,水利部门负责核准取用水量,纳税人依法办理纳税申报。试点期水资源税收入全部留归地方。

  百姓用水:税费标准平移,不会多掏钱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对老百姓生活带来的影响,无疑最受关注。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征收水资源税不会影响城镇公共供水价格。目前,水资源费是城镇公共供水终端水价的组成部分,实行水资源费改税后,征收方式和税额标准基本延续现行规定,不会影响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用水价格。以北京市民家中的自来水缴费单为例,居民水价由基本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三块费用构成,改革后水价标准不变,但缴费单上列示的水资源费名目将不再出现。

  “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采取差别征税政策,既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又不影响社会基本用水需要。”王建凡介绍,费改税后,试点省份最低平均税额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至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至4元,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其中,缺水严重的北京市,地表水和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每立方米分别为1.6元和4元,为9省区市最高。

  企业用水:洗车洗浴等企业成本会上升

  对取用地下水从高确定税额、对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对超计划(定额)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办法亮出的严格税收举措,将如何影响企业今后用水?

  “水资源税改革绝非简单的税费平移,否则试点没有意义。”王建凡说,相比收费,税收更具刚性和约束力,改革就是要让经济杠杆真正发挥作用,倒逼高耗能企业节水,促使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特种行业转变用水方式,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

  记者了解到,在河北省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如今工商业取用水单位的税额标准最高为6元/立方米,是原水资源费的3倍;特种行业取用水最高税额标准达80元/立方米,是原水资源费的40倍。

  “毫无疑问,原先用水粗放的高耗能企业和特种行业改革后用水成本会上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企业心中要有一本“绿色账单”,应以改革为契机,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减少不合理用水,用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企业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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