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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稿源时间:2018-01-30 16:24:19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魏斌 李霞 张宏洲 责任编辑:高静
【摘要】近日,通过伪造虚假购销合同,在滨州市农商行开发区支行骗取200万元贷款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迫于公安机关压力,主动到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中国网山东1月30日讯(魏斌 通讯员 李霞 张宏洲) 近日,通过伪造虚假购销合同,在滨州市农商行开发区支行骗取200万元贷款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迫于公安机关压力,主动到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这是今年1月份以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以空前力度动真碰硬,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采取“一对一”定向约谈的成果之一。目前,已破获骗取银行贷款案件1起,刑事拘留1人,累计收缴不良贷款本息合计64.6万元、消除不良贷款3793万元,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显著。

  为有效整治金融领域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动,作为全区公安机关的“一把手”工程部署落实,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并及时向开发区管委会领导汇报,得到了开发区管委会的全力支持。

  同时,联合开发区金融办、10家金融机构召开“警银恳谈会”,对辖区企业及个人恶意逃废行为经济犯罪基础情况进一步梳理,增强工作合力。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及金融办、农商行等金融机构部门进行对接沟通,密切协作配合,畅通联系渠道,针对不良贷款数额较大、主观恶意程度较高的典型案例重点认真分析,加大侦办速度,重塑经济技术开发区信用环境。加大定向约谈的工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综合采取“一对一”定向约谈,通报企业和个人逃废银行债务情况,讲明法律政策,全力追赃挽损,积极清理不良贷款,有利维护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警方再次提醒,对主动停止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消除不良贷款的,可依法从轻处理,已经采取羁押措施的,可依法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对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不良贷款的,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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