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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被骗4405元 高青警方提示警惕骗子以“货在路上”把你的钱提走

稿源时间:2018-05-16 16:47:00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靖浛 张敬先 高文真 责任编辑:高静
【摘要】5月15日,黑里寨卖酒的王某来到淄博市高青县公安局黑里寨派出所反映,他被一个微信上自称是景德镇的人骗了3805元钱的货款、600元钱的运费,一共被骗4405元钱。

  中国网山东5月16日讯 5月15日,黑里寨卖酒的王某来到淄博市高青县公安局黑里寨派出所反映,他被一个微信上自称是景德镇的人骗了3805元钱的货款、600元钱的运费,一共被骗4405元钱。黑里寨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详细搜集王某受骗前的微信朋友圈信息、转款记录,整合案件信息后立即上报了刑侦大队。目前,高青警方已正式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据了解,在5月初有个网名“以瓷会友”的人加王某微信后,经常在朋友圈发装酒的坛子的图片,外观看起来很漂亮,要价不高,因王某卖酒需要酒坛子,就从微信上联系想买对方的酒坛子。经过协商,王某按对方要求给一个户名是“许新崇”的卡上打了3805元钱,对方应允卖给王某10个120斤的青花瓷酒坛,10个120斤的黑色酒坛,10个30斤的黑色酒坛和5个20斤的颜色混搭的酒坛。在给对方打款后,又被要求支付600元钱的运费,王某又通过微信转账给对方600元钱。对方说三、四天就能到货。

  但4天后王某打电话询问,对方电话关机,通过微信联系,对方微信回复说货应该到了。等到5月15日还是没来货,王某再通过微信联系,对方没有了回应,王某感觉自己被骗了,于是就到黑里寨派出所报案。

  高青警方提示:广大市民使用微信转账等新兴支付方式管理钱款时要理性和谨慎,如果有陌生人卖商品索要钱款,一定要提高警惕,涉及到要求取款和输入密码操作的要求,要慎之又慎。如果遇到被骗的情况,立即报警求助。(张靖浛 张敬先 高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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