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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1-07-09 09:55:58 | 来源:大众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阚金剑

  一、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

  事项内容: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布6个省级地方养老服务标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训养老院院长1000名、养老护理员6.4万名。落实民办和委托运营养老机构奖补政策,重点对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奖补,按照实际收住人数,省级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2400元、36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实行80—120%差异化运营补助。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年内全省新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1200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配合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

  二、进一步提升集中供暖覆盖

  事项内容:加强城市集中供暖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取暖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年内新增供暖面积7000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21年供暖季前

  牵头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三、推进补贴政策落地和“交房即办证”

  事项内容:加快推进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落地,市、县(市、区)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累积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月,承租人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300元/月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补贴。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月”“三进三到位”等住房保障政策宣传活动;规范常态化受理和申报审核机制。推广“交房即办证”服务模式,依法尽快处置群众反映的房产“办证难”问题,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

  配合部门:省法院、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防办、省大数据局、省税务局

  四、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

  事项内容:持续保持“96333”平台登记使用电梯100%全覆盖,向社会公开电梯安全数据信息。加快推进电梯责任保险进度,6月30日前实现全省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80%,力争实现年内全省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10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五、开展“护苗助老”关爱行动

  事项内容:开展“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严把“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关口,确保广告审查质量,重点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以及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青少年的所谓“神医”“名师”广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六、开展城乡社区青年融入行动

  事项内容:在城乡社区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楼宇商圈服务中心等建设升级“青年之家”,每个街道建好用好1处“青年之家”,打造青年联谊交流、志愿服务、能力提升的实体阵地。深化城乡志愿服务,组织高校志愿服务组织与村(社区)开展校地共建,招募6万名“牵手关爱”志愿者与3万名6—16岁农村特殊少年儿童结对帮扶,促进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在全省建设100个“青春社区”,引导志愿服务、创业就业、文艺体育类团属青年社会组织面向社区发挥作用、增强服务功能。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团省委

  配合部门:省关工委、省民政厅

  七、推广义务教育课后托管服务

  事项内容:推动各地多渠道筹资、完善服务性收费制度办法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完善提升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激励机制。通过内部挖潜、外部引进等方式,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校积极回应学生兴趣特长需求,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形式,打造“素质教育第二课堂”。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八、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

  事项内容: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全部配齐取暖设施设备,保障今年冬季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完成时限:2021年供暖季前

  牵头部门: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九、开展千家卫生院大提升活动

  事项内容:充分发挥医共体作用,省市县各级医院对口帮扶40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动达到省提升标准;选派业务院长帮扶,提升业务管理水平,选派500名骨干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业务院长”;开展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惠民行动,推进适合基层的创新技术开展和特色科室建设,助推100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

  十、开展万家卫生室大提升行动

  事项内容:建设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150个,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1000个,并为1.3万个县级以上示范标准村卫生室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及康复理疗设备。持续提升基层卫生信息化和智慧化,实现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所需50项基本功能,集中向重点人群推送年度医疗和公卫数据、可视化健康信息。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

  十一、开展“万名医护下基层”活动

  事项内容:建立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对口联系机制,医院结合自身规模、服务能力及专业特点对口联系1—2家乡镇卫生院,选派由临床、护理和管理骨干组成的专家团队,开展业务指导。推进建立双方长效协作机制,通过长期派驻支援、建立远程协作网络、接受医护骨干进修学习等形式,持续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

  十二、开展中医药推广活动

  事项内容:组织开展“放心方便用中药”活动,全省公立二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有需要的门诊患者提供代煎中药并配送到家服务。积极打造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传播平台,组织千人千场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活动,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知识角、体验场馆,组织开发一批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中医药题材科教片。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

  十三、推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服务优化工作

  事项内容:以农民工、个体从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开发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电子化工作流程,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十四、改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

  事项内容:加强经济困难老年人帮扶,简化补贴申办手续,及时为60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为生活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民政厅

  配合部门:省财政厅

  十五、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事项内容:打造10个左右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整合利用站点、平台、运能、服务等资源,围绕打造多站合一的基础设施体系,共享共建运输服务网络,加强客货邮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客货邮协同发展机制,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出行和物流配送。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

  十六、打造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电子卡包”

  事项内容:依托省电子证照系统,为全省1亿多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医保卡、不动产权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电子证照服务,为全省1000多万市场主体提供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服务,打造覆盖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电子卡包”。通过“爱山东”等移动服务渠道亮证即用,推动线上核验电子证照代替实体证照,逐步实现个人和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免交实体证照。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大数据局

  配合部门: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政府

  十七、推出惠民利企大数据创新应用

  事项内容:针对群众和企业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重点打造21项惠民创新应用和18项利企创新应用,切实提升大数据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成效。

  21项惠民创新应用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义务教育入学“网上办”、健康信息“一屏感知”、医保电子凭证创新应用、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政务服务“适老化”升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一站式”网上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便民查询、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在线核验、公证与不动产“业务联办”、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残疾人就业审核“一网办”“跨省办”、法律援助与民政救助“一网通办”、景区智慧化导游导览、旅游景点“数字名片”服务、ETC“车支付”、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线上核验、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办理“零跑腿”、公证服务“全省通办”、外事业务“一网通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生涯“一件事”集成办。

  18项利企创新应用包括:惠企政策“一键匹配”、企业信息“一码通”、企业注册信息精准关联匹配、市场主体住所地理信息便捷登记、环评审批大数据应用、就业登记“一网通办”、土地交易“云上读地”、企业用电“信用评价”、融资服务“数字画像”、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一网通办”、全省档案信息“一网查、掌上查”、推行无证明服务、“电子卡包”随身行、“人社链”数字保险箱、电子身份证“全省通行”、科技创新资源“一点通”、粮企融资服务、药监业务“智慧帮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大数据局

  配合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政府

  十八、提高便民数字基础设施覆盖

  事项内容: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支持数据中心集约发展,推动建设30个左右省级绿色数据中心。推动智能充电桩等便民数字基础设施“进小区”,年底全省实现智能网联的充电桩3.5万个以上。推广无感支付、反向寻车、先离场后付费等智慧停车应用,提升群众停车便利度。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配合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十九、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事项内容:开展“治违禁促提升”行动,督促各地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生产区域、重点薄弱环节,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及超标问题。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万批次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

  配合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

  二十、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事项内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实施县域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张图”工程,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畅通优质农资供应渠道;坚决查处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不法分子,销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公布制假售假典型案件,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

  配合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省供销社

  二十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事项内容:组织查处违法案件,持续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依法应当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违法食品销毁活动,形成有效震慑,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局、省供销社

  二十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事项内容:坚持预防为先、打防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展为期三年的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战,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推动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构建“全社会反诈”新格局。建立“立足社区、覆盖全社会”的反诈宣传体系,不断增强群众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取得重大突破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配合单位: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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