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生”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入学
记者了解到,山东各地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不得擅自附加招生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对于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有随班就读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要纳入划片入学对象,学校不得歧视和拒收。各地学区划分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
扩大随迁子女集中地公办学校容量
据了解,山东将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将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创造条件积极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融入城市生活。
流入地要及时摸清随迁子女的基本情况,合理确定随迁子女的入学范围和条件。流出地要为随迁子女入学给予积极配合。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要扩大公办学校容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购买民办学校服务,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努力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