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均是网民对于该事件的几种观点,对于部分网民认为交警“暴力执法”这一现象,当天在现场执法的民警——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五中队中队长冯明志表示,“砸车”之举实属“不得已而为之”。
冯明志表示,当时他对车主进行了10分钟左右的劝说,但当事人非但不下车配合,反而总想着逃离现场,并先后撞击警车两次。此时,他预见到一种新的危险。
冯明志说,“他还多次试图前后倒车,移动方向,想逃跑,周围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非常危险,我怕伤及无辜,我就果断的让警车逼停他。最后把驾驶员玻璃砸开,才把他从车上拉下来。”
经过检查,视频中的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高达69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随后,涉事司机交代,当时,跟几个朋友在饭店聚会,喝了不到一瓶啤酒,以为脑子还清醒,就存着侥幸心理,想开车回去。“头一次经历这个事儿,很害怕,我就想掉头,当时被交警同志拦下了,拦下以后,我还是很害怕,然后倒车,想躲避交警同志检查。现在造成的影响,我感到很不安,很后悔。”司机说道。
长期以来,民警、交警在办案过程中尤其是事发现场,都处于“夹缝中求生存”的状态:一方面要控制住违法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更要顾及到现场围观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不容置疑的是,此番事件中,东营交警“控制犯罪分子的同时保障围观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这一初衷是对的。
在这种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来制止侵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值得肯定的。我们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一个醉酒驱车、一心想要逃避交警检查的司机,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周围几十名的围观群众今晚能否平安回家,就在此刻被醉酒司机的一脚油门儿决定了。因此我们必须有这样的一个基本的认知: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是应该的,也是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利,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是一句空话。我们必须对这种严重的违法现象“零容忍”。
然而如今的网络时代,已经从“有图有真相”衍变为“有图也未必有真相”。“一叶障目”的网民很可能因为一张图片就做出判断,这种判断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更多的是一种偏激。那么如何还原事情原态,尽量减少网民的偏激反映,我想,这是值得东营交警深思考虑的,也是值得所有网络媒体深思熟虑的。
面对不配合检查的司机,难道只有“板砖砸车”这一种办法吗?交警是否应该配备专业的破窗工具而非地上随手拾起的一块带土的砖头?是否还可以采取更加科学更加文明的方法来制止车辆行进或后退?
“例如给车胎放气。”网友“@ 画个天”说道。
假设当时交警见司机不配合并有伺机逃窜的迹象时,对其轮胎放气,车辆无法移动,自然就对围观的群众不会造成伤害。如若司机仍旧不开车门,交警再动用专业的破窗工具进行破窗。这总比飞砖头,踢车这样的方法来的有效,来的文明,来的合民心。毕竟“砖头砸窗”总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港片儿里的黑社会小地痞流氓。而无论如何,执法为民的交警给予民众的形象,是不应该和“流氓地痞”联系在一起的。
其次,我们更应强调的,是网络媒体的职业操守。在传播一个热点事件时,网媒具有传统媒体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更应秉持一些基本的原则。
收视率致死,点击量如若不能本着负责的原则,同样会致死。在这则事件的传播过程中,很多媒体都通过淡化醉酒司机的违法行为、强化甚至是渲染交警破窗执法的一面来吸引读者眼球。《网曝东营交警拿板砖砸车执法》、《东营交警破窗制止酒驾 被指暴力执法》等等在赚足点击量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让读者混淆视听。更要命的是,这种行为扩大了,甚至是夸大了事实的原本面目,使得民众在心理上对于执法部门甚至是政府形成偏激看法。长此以往,必然会对社会的稳定性造成威胁。
一个社会的良好有序,需要执法部门在工作中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仅靠执法人员是远远不够的。每一个社会分子都应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中迈出自己的一步。譬如不信谣、不传谣,还网络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这也是我们普通公民对于维稳能做且该做的贡献。(见习记者 刘霄)
初审编辑 阚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