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旅游法》要求,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将重点围绕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建立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完善旅游发展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被列为乡村旅游、全域化旅游、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旅游投融体制专项改革试点的单位,针对本地实际找准突破口,拓宽改革领域,采取倒逼机制,探讨多样化的改革路子,探索解决制约旅游发展的各种突出问题,为全省旅游改革积累经验。
山东省旅游局要求,改革试点单位要建立旅游改革台账,并对有关内容进行备案,包括地方党委、政府推进旅游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重要部署和战略决策以及各单位推进方案和试点情况等。
为鼓励试点单位用足用好改革政策,发挥好改革先行的“领头雁”作用,山东省旅游局将加大对改革试点单位的支持力度,推出扶持旅游业发展的土地、金融、财政、环境等一系列政策,在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向试点单位重点倾斜,在旅游营销推介、旅游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试点单位创新旅游融资模式,组建旅游投资公司、旅游基金,以投融联动方式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按照易操作、能复制的原则,将改革试点单位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初审编辑 阚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