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
职业技能提升 重点抓好进城前的第一次培训
当前,农民工就业和招工“两难”现象比较突出,加强培训是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的根本。相关抽样调查显示,6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79.3%的外出务工农民工有进一步提高就业技能的意愿。
此次我省出台的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重点是抓好“农民工进城前的第一次培训”,即面向农村拟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其次面向在岗农民工,通过培训提高其就业稳定性和岗位转换能力,同时强化创业培训、实训和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培训资源分散是目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据了解,现在大约有10多个部门都在开展农民工培训,低端重复培训多,效益不高,浪费严重。此次我省要求,在县级进行培训资金统筹试点,各县(市、区)要将上级下拨的培训资金统筹管理,统一使用,逐步实现同一地区、同一工种,统一补贴标准。
因为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往往可获政府补贴,不少培训机构积极投身其中,但也造成市场混乱。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很多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开车到村里,上1个小时的课,复印好上课农民工的身份证,数据指标就完成了,但农民工最后啥都没学到。”在不少地区,技能培训成了流于形式的表面文章。
为防止出现这种农民工有“证”却无技能的问题,我省要求,要建立统一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培训全过程动态管理,杜绝骗取、套取、冒领培训补贴资金现象。
权益保障 基本实现稳定就业农民工同工同酬
农民工进城,经常会遇到权益受损、遭遇维权难的问题,我省出台的农民工权益保障3年行动计划,重点是解决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以及农村土地和集体收益保护五大问题。
数据显示,我省七成以上外出农民工在固定单位就业。我省提出,对这部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要促使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对其他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用工时间短的行业,要全面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督促企业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在工资待遇上,要积极推进同工同酬。到2016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同工同酬。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实行,省级层面要先行先试。
农民工往来城乡,流动性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政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我省要求,在转移接续、异地权益认同等方面出台专门的办法,要依法推进农民工参加各类社会保险,鼓励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一步推动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据介绍,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出让宅基地和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必须完全尊重农民工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另外,我省明确要求,落户城镇农民工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各地也要严格执行,免除农民工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