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山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八类28项重点任务并细化至负责部门。根据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2014-2015年,山东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1.8%、1.2%、2.4%、5.5%以上。
方案提出,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降碳工程,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强化技术支撑和政策扶持,建立和实施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落实目标责任,高效率、高质量地解决群众关心的节能环保问题。
方案规定,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积极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等行业过剩产能,2014年完成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山东将落实压减煤炭消费政策措施,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上耗煤项目必须严格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力争到2015年年底前实现煤炭消费总量“由增转降”。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鼓励工业窑炉和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开采高硫高灰煤炭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