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频道1月13日讯(见习记者 李晓梦)今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国税局和地税局相关同志介绍了2014年我省打击发票犯罪活动的基本情况并通报了2014年我省虚开发票、偷税骗税等重大典型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案例。
山东省国税局副局长孙德仁同志通报“2014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基本情况”
据山东省国税局副局长孙德仁介绍,2014年全省共查办发票违法犯罪案件15036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81人,查处、缴获非法发票440万份,增加税收17.59亿元,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多项工作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通报表扬。
公安和税务机关是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公安机关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发起集群战役和突出大案侦办等方式,对于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给予彻底的毁灭性打击,全年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和发起全国集群战役数量均居全国第一。省公安厅联合省国税局,直接组织侦办了滨州海康医药“7.06”案和吉林涉及滨州的“4.08”案,以及福建涉及滨州的“8.22”案等重特大案件。
国税系统将发票检查与税收检查相结合,做到“查案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票必查税”,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力度,强化发票日常监控,完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发票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同时,围绕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交通运输等“营改增”试点行业、成品油行业发票违法活动、出口骗税及公园会所等特定行业发票违法活动。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查处违法企业10401户,查处非法发票230万份,查补税款12.59亿元,加收滞纳金和罚款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