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频道1月16日讯 (记者 阚金剑 通讯员 孔进 孙旭玉)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财政出台了《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和公信力,加快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需要。要真正开展好绩效评价工作,仅靠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力量很难满足要求,非常需要借助第三方机构所具有的人才和专业优势,形成财政部门牵头,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管理办法》的制定还有利于提高绩效评价的公信力。山东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处长张传利介绍:“目前我省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由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组织实施,通过公开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价,可以弥补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不足,提高社会各界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认可度和评价公信力。”
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外部评价,可以克服政府内部评价的局限性等不足,有利于形成内外部评价相互补充,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受托第三方机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