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的52条留言进行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我们诸城市4月份进行了民师的摸底和公示工作,现在到年底了,民师一分钱也未见到,这么好的民生政策落地实施怎么这么难?请省长大人过问一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接到反映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尚未发放到位的处理单后,诸城市教育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诸城市于2014年4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5月底,完成申请发放补助人员的查证工作;10月份,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该市政府召开了有关部门工作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了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对前段时间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11月底,相关部门对所有材料全部审查完成。 诸城市共申请发放教龄补助11104人,其中:符合发放补助条件人员10291人,不符合发放教龄补助条件813人。截止到2014年底,年满60周岁符合发放条件的5505人,于12月份全部发放到位。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我是潍坊安丘石埠子北孙家庄村民,我们村的河南种植田最近采砂伐树严重,我虽然不明白什么合理清理淤沙但是河道两岸种植田里种植的树木被不明原因采伐,利用夜里白天连续采砂,前一阶段有村民举报有上级部门查处,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开始继续采砂,听说是关系硬,本地投诉根本没用,采砂主县里有官员撑腰,下面的民意不能向上反应,今天是周末昨天晚上采砂车运行了一夜今天还在继续,上面有人视察,彩砂的就提前躲开,上面人走了,又开始采砂,土地一直在减少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安丘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非法采砂的位置为安丘市石埠子镇东北角、北孙家庄南渠河河道南岸,与石埠子镇城后村交界处,北孙家庄村已将河道边的荒滩地承包,多用于种植树木。经石埠子镇政府、派出所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发现确实存在非法采砂现象。 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法律尊严。2014年12月12日晚,安丘市河道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河道治安管理大队、石埠子镇派出所对该地块非法采砂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并进行立案处理。现场扣押正在非法采砂作业的装载机 一部、拉砂十二轮卡车一辆。经对驾驶员调查了解,非法采砂当事人为安丘市阳光花园宋佳。经现场测量,非法采砂120余立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对非法采砂当事人依法作出38400.00元的经济处罚。2015年1月27日,石埠子镇政府再次会同河道管理局到有关地块现场查看,并前往北孙家庄村了解情况,确定自对该处非法采砂查处后,非法采砂问题已停止,近期未出现非法采砂现象。 关于破坏该处种植树木的问题,经安丘市森林公安局现场勘查,非法毁林现场因违法嫌疑人的采砂行为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因非法毁林当事人、违法嫌疑人宋佳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家中也无人在家,联系不到当事人,无法对其毁林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目前安丘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正在积极联系违法嫌疑人,待案件事实查明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对毁林当事人依法作出处罚。 下一步,石埠子镇党委政府将安排该村充分发动党员、群众进行巡查,并及时协调河道管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坚决查处非法采砂现象,维护群众利益。
【网民留言】
郭省长您好?我是莒县的,我们村的卫生室是2012年报上去的,2012年就建设好了,2013年就投入使用了,当时是说国家财政补助两万五,省财政补助两万五,市财政里补助一万,县财政补助一万,听说国家财政和省财政的补助都划拨下来了,到现在我们一分补助款也没见到,到底是哪里截留了,我们村里经济很困难,卫生室的办公用品都是借来的,急等钱买办公用品,请郭省长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谢谢郭省长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莒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8〕47号)《关于加快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意见》部署,在2008年至2011年,通过各级配套联动,对全省(不含青岛)村卫生室集中扶持,并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资金补助。2011年之后建成的村卫生室不享受此项扶持补贴政策。 莒县于2008年至2011年规划和建设了429处村卫生室,经上级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已落实到位。目前,尚未有相关扶持政策出台。
【网民留言】
亲爱的省长同志,我是山东省济宁市经济开发区黄屯镇于屯村村民,户口也在于屯村,但是作为农村户口的我,村里不分给我地,也不分给我房子(村里要拆迁)。我的户口在家里,计划生育关系不给管理,也不给办理是不是也不对吧?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济宁市高新区管委会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因该留言为匿名,经调查,黄屯街道于屯村无此情况,请该网友到黄屯街道办事处反映,办事处将按相关政策予以办理。黄屯信访办电话:0537-371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