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在济南开车吸烟、玩手机、穿拖鞋、赤脚各罚50元
据济南交警支队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5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称《条例》)新增、明确了多条交通法规实施、处罚方法。《条例》规定,驾驶员开车时吸烟饮食、抛物、穿拖鞋将被处罚款50元,临时停车时司机不得离车,遇急救、消防等特种车辆驾驶员应靠右让行,交警要免费向驾驶员提供本人交通安全记录等。
开车吸烟、玩手机、穿拖鞋、赤脚将罚款50元
根据《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吸烟、饮食、向道路上抛撒物品,或者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不得赤脚、穿拖鞋;后备箱载物不得遮挡车窗。对违反该条规定的,将处以50元罚款。
路边临时停车 驾驶员不得离车
根据《条例》第36条规定,机动车在城市道路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停车的,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上下人员或者卸载货物后立即驶离。也就是说,想不被贴罚单,车辆就必须是真的“临时”停靠,而驾驶员下车去办事的,则不在免罚范围之内。
遇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需靠右让行
即将实施的《条例》对此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遇有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向右侧变更车道或者靠道路右侧通行;因让行产生的压线、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单位雇佣司机可要求提供交通安全记录
5月1日起,济南将着手建设交通安全记录参考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诚信机制。用人单位雇用人员、保险机构办理保险业务,需要参考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的,可以要求被雇用人、投保人提供。对于要求提供本人交通安全记录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免费提供。
(据人民网、大众网、中国日报网等媒体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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