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诚信建设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全省将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健全行政监督体系,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
商务诚信建设
规范预付消费行为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安全和质量信用档案。加强对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等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信用管理,加大监督、监测和抽查力度,建立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
在流通领域,推进批发零售、商贸物流、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等行业建立完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推动零售商与供应商建立信用合作模式;推进商品销售企业诚信计量建设;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规范预付消费行为;鼓励企业扩大信用销售,促进个人信用消费;逐步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商品流通追溯体系。
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推行网店实名制度
全省将建立完善电子商务诚信制度。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开发和销售信用产品的质量监督。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度,将银行信贷、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相关信用信息纳入电商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和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网店实名制度、网店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工作,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推行电子经销商责任主体、质量声明和先行赔付制度,由电商主体首先承担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以次充好、传销活动、商业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服务违约等欺诈行为。
规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记录、披露、采集、共享、利用和存储等行为,打击内外勾结、伪造流量和商业信誉的行为。对守信经营的电子商务主体给予支持,对失信主体予以警告或实施行业限期禁入等惩戒措施。同时,推动信用评价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