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信用山东”建设步伐,营造全国领先的营商环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征集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2日前可将书面意见以传真(0531-86191749)或Email(cjc@sdfgw.gov.cn)的形式反馈,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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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计划】
2020年初步形成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2015年至2018年是《规划》的重点推进阶段:修订或制定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信用法规制度;初步建立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标准体系;建成“信用山东”官方网站,将其打造为向社会和群众提供信用服务的窗口;率先推动法院、教育、住房建设、商务、环保、水利、交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安监、税务、金融等重点部门健全信用信息系统,并接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信用合作初见成效;至少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补助等领域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初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2019年至2020年是《规划》的全面推进阶段:基本建成全省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互联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与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信用信息的互为查询;基本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重要作用;建成比较完善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