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纪委推“3+”模式 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2016-03-22 10:21:33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志祥 责任编辑:刘先秀 字号:T|T
摘要】滨州新闻:近年来,滨州市纪委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通过“3+”模式,不断强化干部队伍自我教育、管理和监督。

  中国网山东滨州3月22日讯 (记者 张志祥)近年来,滨州市纪委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通过“3+”模式,不断强化干部队伍自我教育、管理和监督。

  讲堂+培训,打造干部素质“加油站”。每周五举办“周末大讲堂”活动,组织委局全体机关干部集体学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交流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两个责任”要求和中央、省纪委重要会议精神。截止目前,滨州市纪委“周末大讲堂”已开课12期。同时,为加强对各县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市纪委每年年初制定教育培训管理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定期辅导的方式,重点对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纪律审查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指导,夯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监督的基础。2016年以来,已对全市91个乡镇(街道)37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轮训。

  谈心+谈话,点亮干部思想“指明灯”。结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建立机关内部日常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分管副书记与分管常委,分管常委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逐一谈心、谈话,做到“五个避免”,即避免嘘寒问暖、闲聊家常;避免评功摆好、只说好话;避免只谈工作、不讲问题;避免泛泛而谈、偏离“四风”;避免避重就轻、无关痛痒。通过谈心、谈话,对不同岗位、不同个人作风建设方面提出要求、指出问题,抓早抓小,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切实提高自身“免疫力”。

  管理+监督,严防干部队伍“灯下黑”。制定出台机关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办法, 通过周调度、专项调度、半年通报、年终通报等方式,对机关重要工作事项进展情况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完善制度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滨州市纪委监察局谈话函询暂行办法、规范信访答复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自我监督,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关于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不护短、不遮丑、零容忍,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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