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滨州4月18日讯 (记者 张志祥)记者获悉,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验收,近日,邹平县决定对县城区市容环境展开集中综合整治。
在整治占道经营上,主要针对城区主要街道、人行道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摆乱卖、无证经营餐饮摊点进行治理;早餐点必须按规定经营,严禁超时超范围经营;严禁无证露天烧烤。所有从事经营、修理、加工及其他经营的摊点必须归店入市;所有货物不得摆出店外经营,未经批准不得占道开展修车、洗车、宣传、街头咨询、商业促销等活动。严禁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损坏城市绿化和设施。
严格整治街道卫生,严禁在城区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临街饭店、排档、小吃店要配置垃圾容器,按规定由泔水车或环卫工人收集和放入垃圾箱内。严禁在街道、人行道乱倒污水污物、乱堆杂物,保持门面、摊点整洁卫生;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垃圾杂物;严禁随地吐痰、大小便,严禁乱拉乱挂、乱晾晒衣物。垃圾箱、公厕等环卫设施保洁到位,无损坏、无恶臭、无蚊蝇。
对建筑施工行为和渣土清运进行整治。要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围挡作业,施工现场要整洁卫生,严禁在道路上堆物放料、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等行为;禁止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严禁乱搭乱建;工地噪声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货运车辆运输砂石、泥浆、垃圾、粪便、渣土等要作密封、包扎、覆盖,严禁泄漏、遗撒污染路面。施工工地出入口场地要硬化,严禁带泥上路。未经批准,禁止随意处置建筑垃圾、清运倾倒渣土等行为。
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所有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必须按要求停放,做到整齐有序、停入车位。
整治户外广告和乱贴乱画。沿街户外广告牌匾要整洁、无破损,按“一店一牌”的标准要求严格规范;未经批准,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广告、招牌,一律拆除。禁止在沿街门窗上张贴各类广告字、画;严禁广告灯箱占道摆放。同时禁止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电杆、树木上乱涂写、乱张贴各类小广告,广告信息一律张贴到城区广告信息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