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国税局多举措助力“营改增”

2016-05-11 10:44:47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林梦云 责任编辑:张宽 字号:T|T
摘要】【滨州新闻】自滨州市营改增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滨州市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的税收新政策。

  中国网山东滨州5月11日讯 (记者 林梦云) 自滨州市营改增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滨州市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的税收新政策,国税局的工作人员也是纷纷走上大街向纳税人积极讲解该项政策以及发放宣传单;对系统内部培训,组织对业务骨干、税收管理员和办税服务厅人员的培训,已培训625人次,实现国税干部培训全覆盖。对纳税人的培训,已开展培训13期1555户次,发送提示短信近3万条,保证纳税人熟练掌握涉税事项。优化办税大厅资源配置,增设“营改增”窗口50个,设置专职“营改增”导税员25名、资料预审员26名,开通“营改增”绿色通道15个,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在税制改革之下,人们往往最关心的是税收负担比较之前是减少还是增加,滨州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营改增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完善了增值税的管理链条。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总体来说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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