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阳信县水落坡镇某村孙某某因为琐事对其90多岁的老岳母实施殴打,附近村民随即报警求助。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后,依法将孙某某行政拘留并进行罚款。
2016年9月18日16时30分许,水落坡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水落坡镇某村孙某某家门口,因为琐事,孙某某对侯某某实施殴打。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得知,侯某某与孙某某系岳母和女婿关系。因两者之间矛盾纠纷,孙某某在自己家大门口对侯某某实施殴打。
2016年9月19日,民警经过调查取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孙某某做出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800元罚款的处罚。
目前,阳信县公安局水落坡派出所已对孙某某进行罚款处罚,并已将其转移至阳信县拘留所执行拘留,为受害人侯某某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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