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男子醉驾连撞两车 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6-01-06 14:37:34 来源:大众网 作者:张慧 责任编辑:李九雪 字号:T|T
摘要】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酒驾”刑事案,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15年2月21日(农历大年初三)上午,章某开着自家的小客车走亲戚,中午被主人盛情招待,宴饮至下午才尽兴而归。

    过节期间走亲访友,难免觥筹交错。但酒后千万不要开车,不然就会付出代价。这不,临沂临沭县村民章某因为醉酒开车惹上了麻烦,不但春节没过好,还被判了刑。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酒驾”刑事案,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2月21日(农历大年初三)上午,章某开着自家的小客车走亲戚,中午被主人盛情招待,宴饮至下午才尽兴而归。喝了酒的章某认为自己意识清醒,便自己驾车离去。途经临沭县城,在超车过程中与顺行的文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擦。随后,他驾车继续行驶,行至一居民小区门口时,因其违法倒车,又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余女士撞倒,致余女士受伤,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受害人报警后,交警出警处理,经检验鉴定,章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9.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同年10月14日,警方将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的章某刑拘,随后,检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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