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秘鲁币冒充法郎 六个骗子在临沂公交车上设局骗钱

2016-01-13 11:26:06 来源:大众网 作者:庞尊利 责任编辑:李九雪 字号:T|T
摘要】6名骗子半年内组团在临沂公交车上用秘鲁币设局骗钱,连骗带抢,共计2万多元,最终落入法网受到严惩。其中,何某、秦某抢劫1起,抢劫现金11600元,参与诈骗4起,骗取现金9600元;季某、刘某、钱某参与诈骗4起,骗取现金21200元;张某参与诈骗2起,骗取现金7600元。

    6名骗子半年内组团在临沂公交车上用秘鲁币设局骗钱,连骗带抢,共计2万多元,最终落入法网受到严惩。

  现年32岁的何某、41岁的季某与钱某、26岁的张某4人系郯城县人,37岁的刘某系临沭县人,50岁的秦某系黑龙江省海伦市人。他们几个人不务正业,合伙在公交车上用秘鲁币骗过往乘客的钱。

  去年1月至6月,这6人交叉结伙,分工合作,由张某或季某负责开车将同伙送到公交车的不同站点逐次上车,在公交车上,刘某假装使用秘鲁币被骗的智障人士,季某、秦某、何某假装发现刘某的秘鲁币值钱而欲低价兑换的乘客,钱某假装认识钱币的银行员工,先后在临沭县、沂南县等地公交车上用秘鲁币冒充法郎,骗取或抢劫乘客现金共21200元。

  其中,何某、秦某抢劫1起,抢劫现金11600元,参与诈骗4起,骗取现金9600元;季某、刘某、钱某参与诈骗4起,骗取现金21200元;张某参与诈骗2起,骗取现金7600元。案发后,季某、刘某、钱某的亲属分别代其向警方各交纳退赔款2万元,张某的亲属向警方交退赔款2000元。部分退赔款已发还被害人。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经法院审理,被告人何某、秦某在实施诈骗过程中,为窝藏赃物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暴力,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转化型抢劫罪;6名被告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鉴于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临沭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各被告人均从轻处罚,并对被告人季某、刘某、钱某适用缓刑。

  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对骗子何某、秦某,以抢劫、诈骗二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6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骗子季某、刘某、钱某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骗子张某罚金1万元。同时,没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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