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灯笼卖爆竹” 日照女摊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拘

2016-02-25 08:19:10 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真美子 字号:T|T
摘要】元宵节是个欢乐祥和的日子,然而有人却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2月19日,岚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了一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

  元宵节是个欢乐祥和的日子,然而有人却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2月19日,岚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了一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

  当日,正值农历正月十二,恰逢巨峰镇农贸大集。当天,巨峰派出所民警在集市上开展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一 销售灯笼的摊位上聚集了很多人,女摊主神色紧张,还时不时地向远处张望。

  这一反常情况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民警走近这个摊位时,女摊主正从摊位下面的纸箱中往外拿各色烟花爆竹,向过往的顾客兜售。看到民警,女摊主慌忙抓起一块桌布遮盖烟花爆竹,然而女摊主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品(烟花爆竹)的行为,已经被巡逻民警随身配戴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了下来。巡逻民警随即依法口头传唤女摊主到派出所。

  经调查,女摊主李某是涛雒镇人,平时赶集做小生意。今年春节期间,看到别人销售烟花爆竹很赚钱,就想着趁元宵节也卖点儿烟花爆竹“赚”一笔。明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的,可是李某又禁不住利益诱惑,于是就想出了“挂灯笼 卖爆竹”的法子。2月17日,李某批发了几个灯笼,又在涛雒镇一农资生产店批发了十多个品种的烟花爆竹。19日一大早,李某就到巨峰镇农贸大集上,设置好摊位,挂好灯笼,并将少量烟花爆竹摆放在摊位上,为掩人耳目还用桌布将烟花爆竹盖住。

  2月19日,巨峰派出所依法给予违法嫌疑人李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将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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