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让孩子砸坏了他家东西的,你给赔吧。”近日,因为自己孩子用石块砸坏了邻居家的电视信号接收器,邻居要求孩子父母做出赔偿时,孩子父母气愤地找到教唆者,要求他代为赔偿。
春节假期期间,临沂沂南县某村10岁的壮壮和同村3名孩子在一起玩耍,这时,在外打工回家过年的青年周某恰好路过,见孩子们在一起玩耍,就说:“你们几个人,谁能用石块打到那个接收器,我就给谁10元钱,看谁的手法准。”
几个孩子争抢着向邻居家的电视信号接收器砸石块。结果,壮壮扔的一个大石块砸到接收器正中,把接收器砸了一个窟窿。见状,周某立即离开了现场。晚上,邻居找到壮壮家中,要求其父母给赔偿。壮壮的父母并不知情,经询问,才知道事情原委。
“你这么大个人,教唆孩子干坏事,现在惹下祸了,你给赔吧。”壮壮的父母气愤地找到周某要求其代为赔偿邻居家的电视信号接收器。
据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的倪秀伟律师介绍,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应该由周某承担民事责任,负责对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周某能够举证证明壮壮的父母未尽到监护责任,则父母也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倪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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