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临沂市纪委监察局通报5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1、临沂汤泉省级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河东区汤头街道办事处主任魏元涛多次使用公务用车办理私事。临沂市纪委给予魏元涛党内警告处分。
2、蒙阴县畜牧兽医局人事科长兼驾驶员王玉金私自驾驶公务用车采购橡胶水管、捎带同学回县城。蒙阴县畜牧兽医局给予王玉金警告处分。
3、郯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驾驶员解如才违规驾驶拆掉牌照的公务用车回老家上坟、接送亲戚看望病人、到县滨河公园游玩。郯城县纪委给予解如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沂南县广播电视台影视制作中心主任林传勇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到饭店同战友聚餐、回老家办私事。沂南县纪委给予林传勇党内警告处分。
5、兰山区水务局水政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郑相波、五中队中队长徐大伟、水质检验室主任钟加尚、三中队队员黄波等人私自驾驶公务用车,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并饮酒。兰山区纪委给予郑相波、徐大伟、钟加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黄波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端午节即将来临,纠治“四风”又到了重要时间节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是“四风”典型表现,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保持抓常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节假日封存等各项制度规定,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和纪律审查力度,坚决刹住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评论: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