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受贿一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13年,被告人张力军利用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局计划财务司司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污染控制司司长、副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产品经销、项目审批、职务升迁、子女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2万余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力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力军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张力军的亲属,全国、北京市及丰台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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