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增城市委书记朱泽君及其兄妹先后介绍了3个工程包工头,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秘书长蒋志恒声称“因害怕领导打击报复而被动屈从”,收受了905万元贿赂款是包工头送来的“感情费”。7月1日,蒋志恒在广州市中院受审时失声痛哭,请求法院轻判。
很多贪官的忏悔,一开头必说“我是农民的儿子”,轮到蒋志恒,说“自己是穷苦人家的孩子”,还是走不出“忏悔八股文”那一套,这越来越叫人看不懂。有些贪官的“忏悔”,究竟是真忏悔,还是“人云亦云”,以痛说“苦难史”博同情?
贪官的忏悔中,关于腐败的理由,也一个比一个荒唐。前几年,把腐败原因归咎于“老婆不好”的比较多,而现在,“不收钱得罪人”的腐败理由比较流行。有的说,大家都在收,我不收就不好混;有的贪官还把“收”的理由讲得“高大上”:不收会伤了投资商的心,会影响到当地招商引资,因而影响到经济发展,我就会成为罪人……跟这些荒唐的理由相比,蒋志恒的理由似乎有些令人同情:因害怕领导打击报复而被动屈从。你看他,多么可怜,当初面对包工头送来的钞票时,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腐败,要么得罪领导、面临报复。不收赃款都要大祸临头,还有人比这种当官的混得更惨的吗?
很多贪官的忏悔都很荒唐。但值得关注的,不是贪官的荒唐忏悔,而是有关方面和一些媒体,很拿那些荒唐忏悔当回事,视之为警示教育材料。贪腐的原因,确实需要认真研究。但任何问题的研究,都应该重点讨论问题的本质,表象的、枝节的东西上投入精力太多,就是研究的浪费。有些贪官五花八门的说法,基本都不值一论,甚至叫人怀疑,有些“贪腐理由”,是不是某些贪官的应景之作——为赋新词强说愁?
“怕得罪领导”,所以腐败了,可是,怕领导,难道就不怕法律?如果蒋志恒知道今天这种结局,他会不会宁愿辞官而去——再无“得罪领导”之忧,也不会收赃钱呢?其实,当初他肯定相信,法律找他麻烦的概率比较低,如果在他的人生经验与社会认知中,是“伸手必被擒”,即便领导会整他,他也未必甘冒“被擒”的风险去伸手。
说到底,贪污受贿的真实理由再简单不过,就是人所共知的基本常识:一是与生俱来的贪欲,二是权力不受约束,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即便“老婆好”,即便“出身豪门”,即便上司多么正直、与贪腐不共戴天,某些人该贪还会贪——与老婆好不好,与得罪不得罪上司,没多大关系。而要减少和杜绝贪腐,唯有设计出科学合理的监督体制与机制,舍此很难实现有效防腐。
千万不要被贪官们荒唐的腐败理由误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