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北虞社区原党委书记私自借出集体资金两千余万元

2016-08-19 14:46:54 来源:大众网 作者:单姗 责任编辑:阎家鹏 字号:T|T
摘要】潍坊市奎文区北虞社区原党委书记、北虞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谭某在任职期间,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借出集体资金2820元,至今还有1390万元没有归还。

  潍坊市奎文区北虞社区原党委书记、北虞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谭某在任职期间,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借出集体资金2820元,至今还有1390万元没有归还。目前,奎文警方已查实谭某非法挪用集体资金150余万元,现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1日,奎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奎文公安分局移送了谭某涉嫌犯罪的案件。今年2月份,纪委接到村民举报,称谭某涉嫌挪用集体资金,4月13日,纪委对谭某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北虞社区原党委书记、北虞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谭某任职期间,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借出集体资金2820万元,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将此问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接到报案后,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调查,今年52岁的谭某再其任职期间,未经集体研究,将2800余万集体资金私自借出,超过3个月,造成1390余万元尚未归还。目前,警方已经查实,谭某在任职期间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决定挪用本单位资金150余万元借给个人使用。

  2009年5月,谭某通过他人介绍,私自将120万元集体资金借给一家企业周转,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一直没有归还;2009年3月,谭某私自将20万元集体资金借给在大虞街道租房开店的陈某使用;2012年11月,谭某私自将10万元资金借给村民谭某某使用。至今,谭某借出的这150万元资金,还有110万元无法归还。

  8月8日,谭某被传唤至奎文公安分局,对其挪用资金的行为供认不讳。因谭某挪用本单位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已经触犯了《刑法》。目前,谭某因涉嫌挪用资金,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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