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玉庄园被曝无预售证对外售房 商服用地改建住宅

2016-05-10 11:01:42 来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宽 字号:T|T
摘要】【滨州新闻】近日,滨州市的刘女士致电鲁网记者,称位于滨州市黄河十一路与渤海十六路的玉庄园小区本来是以商业服务社区用地进行规划审批的,结果却盖成了住宅小区,并在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进行销售。

山东滨州玉庄园被曝无预售证对外售房 商服用地改建住宅

山东滨州玉庄园被曝无预售证对外售房 商服用地改建住宅

玉庄园小区宣传单页

  近日,滨州市的刘女士致电鲁网记者,称位于滨州市黄河十一路与渤海十六路的玉庄园小区本来是以商业服务社区用地进行规划审批的,结果却盖成了住宅小区,并在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进行销售。该小区是否存在无商品房预售证就对外售房的情况?若上述事实属实,相关部门有何监管责任?就此事的详细情况,记者进行了调查。

  售楼人员:高层已出售了百分之六七十,随时可以交钱

  4月28日,记者来到了位于滨州市黄河十一路与渤海十六路的玉庄园。在售楼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该售楼中心,在售楼大厅记者看到厅内没有任何证件的悬挂,只是在展示架上摆放着关于此楼房的宣传书册。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一共2栋高层,高层有220、280、300三个户型,高层已出售了百分之六七十,现在定下随时可以交钱,可以只交定金,也可以交全款。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该小区目前只有四个证,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玉庄园的工作人员给了记者三个户型图的宣传单页,宣传单页上有“四室三厅两卫”、“三室两厅两卫”、“奢阔主卧、阔景露台、阳光户型、双厅相连”等宣传字样。

  在记者的要求下,售楼人员给记者出示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记者看到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地型是其他商服用地,终止日期是2052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用地项目名称为:冠军度假村改造扩建。

  一位售楼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是鲁滨集团的项目,是由滨州市黄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这块地的土地规划是商服用地,使用年限是40年,本来是计划建设一个度假村,后来直接改成住宅了。

  滨州市住建局开发办:玉庄园小区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不能对外销售

  5月6日,滨州市住建局开发办的张主任联系记者,就“玉庄园是否存在无预售证对外售房”的情况给记者作出答复。张主任告诉记者,今天是一个简单的情况通报,到目前为止,玉庄园小区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办理完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张主任说:“(开发办对房地产企业)是一种行业行为管理,我们会进行形式上的检查,我们不可能到现场去或者通过其他的司法上的手段做这种事情,形式上指的是就我们看到的情况进行查询,到目前为止,没发现存在无证售房的行为。”

  然而在记者之前的调查中,该楼盘的销售人员不仅告诉记者,随时可以交付定金,也可以交付全款,并告诉记者其中的高层已经卖出百分之六七十。对于这一点张主任表示,需要搜集证据,将继续进行调查。

  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十三条: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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