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淄川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淄川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长效机制,每年安排专项救治资金100万元。
淄川区现有精神智力残疾人5231人,时有发生精神病人因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抢夺、伤害等严重侵犯人身财产权利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引发群众不满。淄川区为此建立了社会综治部门牵头,卫计、公安、民政、司法和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救助机制,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开展定期筛查和随访,完善患者基础信息库和动态监测网络,对危险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依法立即处置,将其送至精神卫生机构进行诊断救治。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救治而发生伤害行为。通过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体系,进一步深化“平安淄川”建设,优化社会治安,推动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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