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整治淄博市重点区域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促进“生态淄博”建设,自3月中旬至9月底,淄博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整治专项行动。
强力推进“刑责治污”。淄博市公安机关针对建陶、燃煤、非法开采、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全方位搜集、筛查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立即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开展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集中行动,破除行业“潜规则”,多破案、破大案,深挖犯罪团伙,把“端窝点、摧网络、追源头”作为主攻方向,彻底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联合交通运输、国土等有关部门,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设置固定检查点,实行24小时工作制,依法严查过往散装物料运输车无牌无证、超载运输、改装改型、拼装报废、不按规定篷盖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成立散装物料运输车查缉小分队,严查涉牌涉证、超载运输、遗撒飘散等散装物料运输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依法查处散装物料运输车各类违法行为。做好黄标车淘汰治理后续工作,开展对灭失、强制注销黄标车的查缉,从严查处黄标车违规上路、排放黑烟、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等违法行为。督促汽车回收企业提高回收速度,严把“黄改绿”资格审查关。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无缝衔接,认真落实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对环保等部门移交的案件集中力量速查速办。坚决依法查处暴力抗法、妨害执行公务行为,强力保障专项整治执法秩序。主动与检察院、法院对接沟通,统一执法思想,提升打击效能,形成强力震慑。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举报环保类违法犯罪线索,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无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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