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2016年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新《预算法》和《淄博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试行办法》要求,经主任会议研究,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选取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农业局、环保局、旅游局、农业综合开发办10个部门为2016年度预算备案审查对象,成立由淄博市人大代表、淄博市人大相关委室、预算工委、第三方机构人员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其部门预算进行备案审查。
据悉,审查工作将按照“十查十看”的具体要求,围绕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完善、预算执行是否合法、项目支出是否体现绩效、决算编制是否真实、预算公开是否透明等方面,有条不紊的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记者沙红翠 通讯员巨荣俊 李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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