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打造三最城市 市行政审批事项减255项

2016-03-30 16:54:19 来源:齐鲁网 作者:王源露 王珑菲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3月30日,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公布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大事及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淄博市出台《淄博市市级“三最城市”指标体系》,将原有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80项精减至125项,由原来的审批时限总和1203个工作日压缩为498个工作日,收费项目由原来的47项减少到19项,全力打造“三最城市”。

  3月30日,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公布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大事及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淄博市出台《淄博市市级“三最城市”指标体系》,将原有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80项精减至125项,由原来的审批时限总和1203个工作日压缩为498个工作日,收费项目由原来的47项减少到19项,全力打造“三最城市”。

  出台市级“三最城市”指标体系

  2015年7月1日,淄博市委、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淄博市市级“三最城市”指标体系》。淄博原有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80项,通过精减,减少255项,保留125项,降低幅度为67.1%。由原来的审批时限总和1203个工作日压缩为498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压缩比达59%。收费项目由原来的47项减少到19项,减少幅度达60%。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审批时限和收费标准达到全省最低。

  行政执法网正式运行

  为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便于监督,开发建设淄博市行政执法网,用信息化手段规范行政处罚权运行。在该网上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和裁量基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执法流程及执法结果。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便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淄博市行政执法网于2015年3月1日开通试运行,6月1日正式运行。市与区县两级行政处罚办案共用一个运行平台。全年网上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564件。

  编制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15年3月29日和7月29日分别编制完成淄博市和区县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中核定市级行政权力3682项,并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责任清单由政府各部门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布。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编号管理,通过编制履职流程图,明确设定依据、是否收费、承办单位、监督电话,规范权力运行。

  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15年5月,淄博市政府在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库的基础上,组建了协调法律顾问的承办机构--市政府法律专务处。相继出台各项工作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流程,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程序和规则。据统计,2015年,法律顾问为淄博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123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1份,参与重大项目研究53次,参与重点案件事件研究79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置13次。

  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全员学法

  2015年7月开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利用五个月左右时间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先后组织收看网络视频学法讲座9场,全市10个区县和60余个市直单位的3万余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法活动。为促进学法活动,通过抽查测试、举办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检验学法效果。2015年10月16日组织由50支代表队共150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竞赛笔试。2015年10月29日举办全市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电视竞赛。在全省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竞赛中,淄博市代表队获全省17市笔试总分第一名,其中,两名选手荣获个人笔试成绩并列第一名。

  淄博市、区县行政审批联网运行

  目前,一般建设项目审批仅需30个工作日就能完成,重大项目不超过80个工作日。截至2015年底,先后对225个建设项目实施了远程视频联动审批,涉及投资金额366.64亿元人民币。淄博市“建设项目市与区县远程视频联动审批”荣获全国行政服务“十佳”案例称号。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2015年10月13日,市级网上审批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市级审批事项已全部纳入网上审批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办理。其中,零跑腿办理45项,1次跑腿办理172项,占全部事项的60%。截至到2015年12月,通过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办理的行政事项共计277件。

  2015年10月1日,淄博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三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即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新增市场主体7.5万户,同比增长149%。

  全面清理“红头文件” 维护法制统一

  从2012年1月1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以来,淄博市建立“红头文件”“三统一”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并建立文件有效期制度,实现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2015年4月开始,对淄博市2012年1月1日前发布的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对市政府“红头文件”内容合法,仍需继续执行的180件文件,予以保留并统一明确有效期限,对已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或者不适应现实需要,以及已过有效期等情形的201件文件,予以废止。淄博市政府部门废止“红头文件”777件,保留266件。区县政府文件(不含博山区)保留273件,废止749件。

  首创“刑责治污”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实现有效衔接

  2015年淄博市级环保执法中,追究污染相对人刑责的案件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4人,刑拘25人,依法判刑51人。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势头,我市空气和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

  2015年5月1日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实行立案登记制度,降低了诉讼门槛,方便了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行政纠纷。同时设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应诉主体。通过司法监督的“倒逼”作用,进一步促使行政机关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改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严格依法履职,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办事能力。

  “五五”依法行政完美收官

  2015年,市级44个部门的行政许可科已全部整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出台《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组建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法律顾问委员会。加强政府制度建设,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地方性法规议案20余件,修改地方性法规近20部,废止地方性法规9部;出台政府规章40余部,修改政府规章30余部,废止政府规章40余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和机制。建设全市统一的“淄博行政执法网”,在全省首个实现了四中全会提出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2012年以来,全市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357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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