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5大方面17条措施,全力破解山东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难题。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意见》主要包括:每3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总量,实行动态调整;严格控制学校专职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教职工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过15%、初中一般不超过12%、小学一般不超过9%;2016年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经费仍由乡镇承担的,2016年6月底前上调到县级承担。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制定课时量标准,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一半计入,完成课时量是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用2年时间切实解决学科教师短缺问题,有编即补,中小学新增教学辅助和工勤人员一般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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