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周村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2016-04-20 09:09:00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泽华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4月19日,淄博市周村区查处并通报了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两名当事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国网山东鲁中4月20日讯 (记者 张泽华)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4月19日,淄博市周村区查处并通报了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两名当事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淄博市周村区城北路街道东塘村村委委员、会计金辉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金辉利用负责收取村集体土地租赁费的便利,伪造收款收据,在村集体账目报销费用,用于个人支出。城北路街道党工委给予金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南河东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吕丕健贪污村民大病救助款问题。2012年初,吕丕健利用代领大病救助款职务便利,截留侵占两名村民大病救助款2500元,用于个人支出。王村镇党委给予吕丕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

  周村区纪委要求,周村区各级党委(组)要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要加大督导力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快查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对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多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查和查处不及时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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