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贫困老年人救助活动的实施方案》,从家庭赡养、津贴补贴、救济救助、健康管理、意外风险、志愿服务等方面着手,开展贫困老年人救助活动,提高贫困老年人群体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
据了解,这次我市出台的《关于在全市开展贫困老年人救助活动的实施方案》,主要是为全市贫困老年人(贫困老年人指建档立卡的60岁以上的贫困人口)提供救助,从家庭赡养、津贴补贴、救济救助、健康管理、意外风险、志愿服务等方面着手,切实提高贫困老年人群体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
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强化赡养保障。充分发挥贫困老年人群体的家庭赡养功能,对赡养人有能力赡养贫困老年人的签订协议书,约定兑现时间,明确相关责任。
建立贫困老年人补贴制度,强化津贴保障。目前,各县区普遍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为80、85、90岁以上不等的老年群众发放高龄津贴。今年,鼓励各县区在现有高龄津贴制度基础上,适当放宽对贫困老年人津贴发放的年龄限制。有条件的县区可逐步建立覆盖全部贫困老年人的补贴制度。
完善特困救助制度,强化救济保障。大力争取各级政策资金,将贫困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特别救助。结合老年节、春节等重大节点,开展特困救助活动。
落实健康管理优待,强化医疗保障。配合卫计部门,对所有60岁以上贫困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查体,逐步建立全部贫困老年人的健康档案,强化贫困老年人的医疗保障。
结合银龄安康工程,强化风险保障。积极争取省级彩票公益金赠送银龄安康保险,确保将赠送金额全部用于贫困老年人。鼓励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村居集体为贫困老年人购买捐赠银龄安康保险,切实提高贫困老年人的风险保障水平,实现银龄安康保险对贫困老年人全覆盖。
开展志愿帮扶活动,强化服务保障。结合我市“万家志愿家庭帮户”沂蒙志愿计划,实施结对志愿帮扶活动。每个农村老年贫困户由一个志愿家庭认领结对,鼓励志愿家庭为结对老年人提供经济帮扶、生活助养、精神慰藉等志愿服务,提高贫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