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鲁中5月6日讯 (记者 邹纬地)5月5日,记者从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4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表上了解到,本次处罚案件共88起。其中,淄博中医医院因生产销售劣药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此次涉及的企业和个人因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问题全部受到相应处罚。
记者梳理信息公开统计表发现,本次88起案件中涉及药品类案件31起,在淄博中医医院生产销售劣药案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淄博市中医院因生产销售劣药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此外,此次查处药品类案件多数涉及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及超出范围药品,前者多为乡镇卫生室及诊所,淄博华信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周村前进店因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中药饮片三七粉被处罚款。
涉及食品类案件52起,多起案件涉及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农药残留,另有博山怡青源食品厂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淄博久久连锁有限公司文姜超市经销的鸡蛋抽样检测不合格等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均被处以相应处罚。
涉及医疗器械类案件5起,桓台县济民医院及张店区中医院(张店区中医院金岭铁矿分院)均因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被处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
记者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当购买到不合格的食品药品,或知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规行为线索时,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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