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兰山区招生安排,有兰山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6月1日起以小学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而农村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因新购房产需要调整学区的,需在6月21日—25日,由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洗砚池街9号)报名、登记。
根据招生政策,有兰山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农村小学实行对口升学,所有小学毕业生直升本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不参与划片。城区小学毕业生主要以小学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由教体局按片区统筹安排或电脑派位到就近或相对就近初中学校就读。
与小学招生政策相同,兰山区将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入学考试;各学校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挂钩。今年,兰山区教体局还特别提出,各学校所有新生实行电脑系统随机均衡分班,学校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
初中招生政策
1 有兰山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1)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含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安排到片区学校入学。
(2)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而无自购房产申请人数量未超过空余学位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接收。无自购房产申请人数量超过空余学位的,则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剩余学生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调剂安排。
(3)农村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因监护人新购房产需要调整学区的,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在6月21日—25日,到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体局依据学生住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2 有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学
由学生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籍号),须在6月21日—25日,到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体局依据学生住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3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父母在兰山区有稳定的住所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符合条件的,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务工或经商证明,租房证明,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籍号)等有关材料,于6月21日—25日,到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报名、登记。有自购房产并已入住的,可不提供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和租房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依据学生住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