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扶持电商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电子商务发展,日前,临沂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临沂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电商平台建设予以资金扶持,并制定了建设平台总费用30%的补贴上限。
《通知》规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包括行业垂直平台、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农村物流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具有支撑性作用的重大项目,特别是对在临沂当地注册、总部设在临沂,模式先进、正常运营的电商平台或重大项目予以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平台项目的设备购置、系统开发、应用推广、物流信息发布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费用总额的30%给予补贴。
规定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除要求注册地在临沂,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还要求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且资信状况良好,资金使用规范,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必须具有模式新颖性、行业领先性和带动示范性。
对经评审作为临沂重点支持的电子商务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暂未获得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扶持但发展前景良好、成长性强的项目,作为全市重点培育电商项目予以公布并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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