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30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临沂大学原副校长、党委委员、临沂市政协原咨询李富山(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一案。庭审现场,李富山身着一件淡蓝色衬衫,头发花白的他手里紧紧握着一卷材料,面无表情地缓步被带上法庭。和一些受审贪官当庭忏悔不同,嫌疑人李富山在受审过程中对公诉人的指控多不正面回应,他甚至觉得自己收受购物卡等行为是人情往来,不算受贿。
济南开庭审理李富山贪污受贿案
2014年8月30日,年过60岁已到退休年龄的临沂大学原副校长、党委委员、临沂市政协原咨询李富山(副厅级)被省纪委宣布调查,9月30日被双开,2015年2月10日被立案侦查,同年5月29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宣布,李富山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而随后两天,曾与他一起共事的原临沂大学前身临沂师范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徐同文被立案侦查,半年内四位学校领导接连落马,一时间相关传闻在临沂传得沸沸扬扬。
昨天,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据公诉人指控,李富山在担任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临沂大学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临沂大学副校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公款,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其中包括贪污金额717万元,受贿金额248万元,还涉及一辆20多万的大众汽车和价值400多万元的四套房产。
多次收受购物卡 称是“人情往来”
2003年至2014年期间,李富山曾先后任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临沂大学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临沂大学副校长等职务。根据公诉人指控,正是在这期间,李富山开始了他的贪腐之路,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临沂当地房产开发商大开方便之门,与他们先后结成了长达10来年的利益关系。期间逢年过节,这些开发商就将2000元、5000元不等的购物卡多次送往李富山的家中,而他的态度则是“推辞一二,便也就收下了”。此外,在这些开发商的证词之中,还提及他们曾以报纸包裹着成摞的上万元现金,送进时任国土局局长的李富山单独办公室或是家中。
庭审中,不知是有意回避或是其他原因,在收受现金的问题上,李富山多次用“实在没有这个印象”来回答,而在购物卡的问题上,李表示确实收到过,但次数和金额也记不清,“供认的数额是在侦查过程中从讯问笔录中抄过来的”。
而在对待这些钱财的态度上,李富山也不认为这是受贿。虽然送礼者纷纷表述是为了感谢李富山的“关照”,但在李富山看来,收受购物卡这件事上多为“人情往来”,与他交往甚深的这几个房产开发商也都是“亲友圈”的人,自己也曾在对方母亲过世时送上慰问金,这样的金钱往来算不上构成“受贿”。
“以房换房”来济养老 趁机受贿近80万元
在公诉人指控李富山涉嫌贪污受贿的7笔交易中,其中有一笔被李富山称为“以房换房”的交易。李富山为了退休后回济南安享晚年,曾将其名下的一套临沂国税局单位宿舍,转卖给与他关系密切的开发商李某某,根据二人约定,他将价值40多万的宿舍卖给李某某,而对方为其支付一套他在济南相中的售价119万元的房产,款项直接打入济南开发商账户。“李某某本就是临沂数得着的房产开发商,为何还会选择以如此大的差价购入你这套房?”对于公诉人讯问,李某某表示因为李富山曾给予他很大的帮助,没有李就不会有他今天的成就,对此表示感谢,而这个行为却被李富山解读“以房换房”的私人行为。
庭审过程中,记者注意到,李富山始终低着头仔细听着公诉人的指控,并不时拿起笔来写上一会。每一轮指控结束,他都认真把握着陈述机会,对每条指控内容一一作出回答。庭审从上午9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仍未结束,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李富山涉嫌贪污罪行的诉讼持续胶着了近3个小时,而面对公诉人指控,李富山当庭提出异议,仅对受贿罪责部分认同。
进入最终辩论环节,公诉人陈词道“本想着退休后来济南含饴弄孙的李富山,却倒在了利益的诱惑下”,听完一直沉着应对的李富山沉默了一会,随后表示“审判时间太长,心理压力极大,而我的年龄也大了,这两年反复回忆但很多细节记不清。”而在最后的陈述时间,李富山以两句“相信法律,相信公正”结束。当审判长宣布休庭再作进一步讨论时,他的情绪稍微慌乱了些,“是不是可以和亲属见见面”,他留下了这样一句话就被法警带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