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2013.5.15案死刑犯执行死刑

2016-06-23 09:51:34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申川飞 责任编辑:王雪 字号:T|T
摘要】6月22日,临沂市费县看守所圆满完成死刑犯张某某、王某某、付某的羁押任务,顺利将3人交付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山东费县2013.5.15案死刑犯执行死刑

图片来自费县公安局微信号

山东费县2013.5.15案死刑犯执行死刑

图片来自费县公安局微信号

  中国网山东临沂6月23日讯(申川飞)从临沂市费县公安局宣传平台获悉,6月22日,临沂市费县看守所圆满完成死刑犯张某某、王某某、付某的羁押任务,顺利将3人交付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2013年5月15日,费城街道办事处某村的霍某某、张某某夫妇被人残忍杀死并且移尸山洞。县局经过48小时艰苦鏖战,在泰安市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张学军、王吉营、付刚、赵文峰。经过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5月14日晚窜至费霍某某、张某某家中,实施抢劫、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其中张某某、王某某、付某三人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赵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2016年6月22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执行命令,看守所将死刑犯张某某、王某某、付某安全交付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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