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青岛6月2日讯(记者 李佳宁)大众网记者今天从青岛科技局了解到,青岛市出台首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方面的政策:《青岛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旨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引导和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等各类主体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
《实施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未上市科技型企业和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含科研型事业单位)。激励对象包括企业、高校院所的重要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引进的相应人才。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青岛市科技人员正果转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青岛市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提供重要的政策依据。
《实施办法》明确了企业主要通过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方式对激励对象进行激励。高校院所可通过入股奖励的方式实施激励。在分红激励方面,《实施办法》明确了企业主要通过项目收益分红和岗位分红两种方式实施激励。高校院所主要通过项目收益分成实施激励。
《实施办法》还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保障,主要从税收、科技成果的处置和收益、“双肩挑”人员的激励等方面,为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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