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政府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9件地方性法规和5件政府规章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立法工作将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着力破解制约淄博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制度性障碍,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提供制度保障。列入立法计划的包括《淄博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淄博市生态红线功能区域保护条例》、《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条例》、《淄博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淄博市快递管理办法》等。
今年的立法工作将发挥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参与立法的合力作用,鼓励采用招标等方式委托第三方起草立法草案。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方向,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倾向;要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事项,防止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立法草案要逻辑严密,用语规范、准确、通俗、简洁;对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制度措施,尽量不作重复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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